吉林市龍潭區環境保護局
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擬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9年5月15日我局擬對吉林市盛達筑路材料有限公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和 12000m3/a水泥穩定碎石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2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432-63041984
通訊地址:吉林市龍潭區徐州西路10號
郵 編:132021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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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混凝土攪拌站和 12000m3/a 水泥穩定碎石生產項目 |
吉林市龍潭區承德街道鐵東村四社 |
吉林市盛達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
吉林靈隆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吉林市龍潭區承德街道鐵東村四社,擬進行瀝青混凝土攪拌站和 12000m3/a水泥穩定碎石生產項目。 2016年5月5日,吉林市龍潭區環保局對該公司的《吉林市盛達筑路材料有限公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批。由于客觀原因,該項目未開工建設。瀝青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以碎石、江砂、礦粉和瀝青為原料,采用混合攪拌工藝生產瀝青混合料;水泥穩定碎石項目以水泥、碎石為原料,年產量。項目占地36441.07m2,總投資7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2萬元。根據環評結論和專家意見,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環評報告核定的排污水平,排污總量符合地方環境保護部門的總量控制要求,同意建設單位在項目選址符合土地使用政策和城市發展規劃的前提下實施項目建設,該環境影響報告表可以作為環保設計及其建成后環境管理依據。 |
1、加強建設期環境管理。 2、落實報告表中原材料密閉儲存,生產車間、物料輸送、產品儲運、粉塵和有機廢氣除塵凈化系統嚴格密閉。瀝青融化和混合攪拌工序產生的瀝青煙氣采取有效的集中廢氣凈化處理措施,攪拌站燃燒器排放的煙氣、粉塵和瀝青廢氣經布袋除塵器和水浴凈化系統處理后通過高度為15米以上的排氣筒排放。顆粒物、瀝青煙、苯并[а]芘有組織排放濃度和速率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二級標準。攪拌站燃燒器排放的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相關標準要求。生產設備不得有明顯的瀝青煙無組織排放存在,嚴格控制惡臭氣體的產生,確保顆粒物、苯并[а]芘周界外濃度最高點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監控濃度限值。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燃料油,導熱油爐安裝和煙氣排放應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水泥倉粉塵經倉頂部袋式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由15m 高呼吸口排入環境空氣,水泥倉顆粒物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特別排放限值。 3、生活污水排入防滲旱廁,由環衛部門定期清掏,待項目周邊基礎設施健全后,將生活污水并入市政污水管網。 4、選用低噪聲和振動小的生產和運輸設備,對生產設備和車間采取有效的減振和隔聲降噪措施,禁止夜間生產及進行原材料和產品裝卸,運輸車輛禁止車輛鳴笛。 5、導熱油嚴格按照報告表中的方式進行處置(若進行更換,須委托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固體廢棄物分類收集,除塵器回收塵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集中清運。 6、嚴格按照環評中的環境風險分析,制定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落實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原料瀝青儲存量不得超過按照年產品產量核算的原料消耗量,瀝青儲存罐區地面采取防滲漏措施。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加強對柴油的管理。 7、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不得超過市局核定的總量控制指標,項目建成后,廠區采取硬覆蓋和綠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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